我國農業部已于2000年12月22日發布,2001年4月1日實施了《根瘤菌肥料》(rhizobium-fertilizer)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,編號為NY410-2000。此標準在原有標準NY27-1994《微生物肥料》的基礎上,對其中的根瘤菌肥料部分進行修改。此標準規定了豆科根瘤菌肥料的分類、技術要求、檢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及儲存。此標準適用于以共生固氮性能優良的根瘤菌菌株為生產用菌,經液體發酵生產而成的根瘤菌液體肥料,菌液以持水性能良好的載體為吸附劑制成的根瘤菌固體肥料;也適用于以根瘤菌為主的含有能促進結瘤、固氮作用的芽孢桿菌、假單胞菌或其他有益的促生細菌制成的復合根瘤菌肥料。復合根瘤菌肥料是指以根瘤菌為主,加入少量能促進結瘤、固氮作用的芽孢桿菌、假單胞細菌或其他有益的促生微生物的根瘤菌肥料。加入的促生微生物必須是對人畜及植物無害的菌種。根瘤菌肥料和復合根瘤菌肥料產品按寄主種類的不同,分為菜豆根瘤菌肥料、大豆根瘤菌肥料、花生根瘤菌肥料、三葉草根瘤菌肥料、豌豆根瘤菌肥料、苜蓿根瘤菌肥料、百脈根根瘤菌肥料、紫云英根瘤菌肥料和沙打旺根瘤菌肥料等。
標準規定用于生產根瘤菌肥料的菌種必須是經過簽定的菌株,或有兩年多點田間試驗并獲得顯著增產的菌株。該菌種必須在菌肥生產前一年內經無氮營養液盆栽接種試驗鑒定,結瘤固氮性能優良,接種植株干重比對照顯著增加。